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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新农村承包制,激发土地新活力

发布时间:2022-08-18

一、40年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不仅解决了温饱而且部分家庭迅速实现致富


        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80年代初中国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改革,是农村土地制度的一项转折。为农村的快速发展和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奠定了扎实基础。我们家和全国千千万万个家庭一样就是这个制度的受益者。当初在温饱问题没解决的前提下,极大地发挥了农民的积极性,推动粮食自给搞活多种经营具有极大的活力。我当时17岁,为了解决粮食自给的问题,几乎白天黑夜就泡在自家的土地上。特别是水稻抢种抢收的季节,吃饭睡觉都在田埂上。当然,付出总有回报,我家从此解决了吃穿不愁,过上了最基本的幸福生活,这全靠土地承包制度改革,激发了我们改变落后面貌的原动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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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工业化体系还没完整建立,大部分壮劳动力都在农村,搞好自己的“一亩三分地”是他们最大的梦想。但随着改革开放和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,种田已演变成不是他们的奋斗目标。大部分有文化、有能力的农村年轻人像我一样加入到改革开放的大潮中。有当老板的,企业当工人的,进城务工的等等,大部分青壮年都成了那个时代的幸运儿。改革开放后,农村从原来全家都参与农业,逐步转向由父母守住自家的承包田,儿女离土离乡去创业,农村的发展实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当初想住小洋楼、买小汽车、添各档家电的梦想,后来几乎家家都实现了。这归根结底是国家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,农民富裕起来完全靠多种经营、靠市场经济、靠工农相结合实现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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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发的内动力已完成阶段性使命


         星斗月移,农村经过几十年的发展,当初分田到户的主力军都年逾古稀,(当初30多岁的现已70多岁了),根本没有体力下地种田,而当初像我们这一代十七、八岁最有农业梦想的年轻人也届60岁左右,70后出生的,对这片地还有些感情,80后、90后根本不再染指这片土地。所以对家庭联产承包制适合不适合现在,我们要重新思考。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,也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。中央一号文件从2004年到2022年已连续19年,说明党中央非常关心“三农”问题,同时也说明“三农”问题一直是个难以解决老大难。从我个人认知看,我们这些年出台的系列“三农”政策,还是用过去“分田到户”成功的经验去认知,去继承。好像一台戏,戏台布景是原来的,但主角都退了,这台戏用老布景唱新戏就不适合了。

        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,我们国家从脱贫奔小康变成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。虽然农村发展变化也很大,但与城镇化发展相比农村还是落后了。特别是随着50年代、60年代的农民主力军老去,新时代“三农”危机正向我们逼近。我们现在各种政策只是在战术上创新,没有在战略上调整。

        当前分田到户的最大后遗症,是造成了农村大面积土地流转困难。虽然土地法上有明文规定,连续荒芜两年以上的农田收归集体,重新发包,但在现实中,这一条款基本成为一纸空文,最主要的是太缺乏可操作性,土地荒芜之后谁去收回?这是个得罪人的事,即使能收回,如果不能及时承包出去,那就是继续荒芜着,这无疑是个笑话。在目前的国情下,这一法律条文不可能被普遍执行。

        一些规模化农业企业想流转土地经营,只得一家一户的去谈,在一片土地上要是有一家不同意,所有的规划都成了泡影。曾经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政策,现在成了阻碍农村发展的绊脚石。目前全国有多少耕地抛荒,占比多少?我没有权威资料,但肯定不是个小数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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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创新土地流转机制,激活土地,走中国特色“三农”之路


       习总书记说:“改革是乡村振兴的法宝,要解放思想,逢山开路,遇水搭桥。破除体制机制弊端,突破利益固化藩篱。乡村振兴必须解放思想,破除禁锢,实事求是加油干。”我们冷静地思考过去,就是为了热情的创造未来。要解决中国农村问题,振兴中国乡村经济,就得盘活这些土地资产,不仅可以优化更多的人就业,更有利于平衡城乡结构失衡,解决农村空心化问题。毕竟农村经济的兴盛,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,有利于国家内部阶级性矛盾的消弥。乡村振兴的根本要发展产业经济,而乡村产业经济的最小单元不再适合原来农户经济,这样的模式必须要有新的、系统的、科学的发展管理模式。这种结构、模式的推进必须国家一盘棋。“人均一亩三分地,户均不过十亩田”,是我国农业发展需要长期面对的现实。必须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健全农业社会化、专业化的服务体系,可以在各个省、市、县、乡镇建立央企、国企控股的农业龙头企业(央企、国企、民营混合所有制企业)。村集体预留土地、家庭农场、农民拿出承包权的土地,可按当地的实际行情结算承包租费,同时村民还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(这样做与中央对农民再延长30年土地承包权没有冲突),每年股东可以参与分红。以央企、国企为主导,民企、家庭农场、农民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将成为振兴乡村的主力军,主要体现以下优势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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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(1)有利于土地集约化、规模化和效益最大化,把祖国大地的每一寸土地都有效地利用起来,尽可能防止土地抛荒行为的发生,稳粮才有成效。

   (2)让农民放弃土地经营权,他们有后顾之忧,种地他们又没效益。但通过上述改革后,不管是会种地的农民,还是不会种地的农民,他们可以自由选择来参与土地的经营。农民成了土地主人,能收租金,又能在企业参与分红,同时还可以进城工作或选择其他职业。农业实现规模化之后,只要少量的年轻人就可以满足劳动力的需求。共同富裕目标将真正实现。

   (3)土地规模化经营后,靠人海战的传统种养殖方式会被彻底抛弃,我们无需担忧老一代农民老了以后新一代农民不愿意接班的问题,这将大大缓解对农业从业人员的需求。

   (4)土地规模化后,农业公司的地位会不断提升,甚至不亚于工业企业的地位。三农事业既有尊严又有脸面,大量年轻的科研人员将参与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设,人才问题会迎刃而解,从而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动力。

   (5)由于科研单位(各级政府农科院)也可成为农业企业的股东(或紧密合作),大量科技人员直接参与了技术研发,其研究成果和发明专利不会再像过去那样落不了地,农业现代化进程一定会加速,许多引领世界的农业技术会涌现,中国农业赶超世界先进国家一定会加速实现。

   (6)乡村建设有了规模农业企业的参与,不会再搞一些无效的投资。企业会直接把村落资源与土地资源进行有效衔接,解决新农村建设完成之后没有经营人才的问题。

   (7)有了农业规模企业的经营,将严格控制农产品的质量问题,消费者不用担心农产品安全的问题。全国人民的身体健康有了基本保证,从而不再迷信进口农产品,有力促进国家提出的内循环经济的发展。

   (8)土地盘活后,每个村都拥有雄厚的集体经济实力,美丽乡村建设就有了经济基础和内动力,进而真正实现农业高质高效,乡村宜居宜业,环境优美,农民富裕富足。

   (9)有利于探索中国农业,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发展模式,建设“三农”统一大市场体系,减少农产品过剩造成经济损失和土地浪费,提高和稳定农产品的价格,保证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。

   (10)目前投入于新农村建设的部分资金注入到规模农业企业中,支持土地开发、基础设施建设、土壤改良、深加工研发等。土地有了造血功能后,新农村建设交给属地的规模农业企业,由企业产生的部分效益来支持当地新农村建设,政府只需要出台一些行政管理的办法。

   (11)上述战略调整后,无论国际环境如何变化,中国人的命运永远掌握在自己手里,14亿人不仅能解决粮食问题,而且生活质量、生命质量都会大大提高。筑好了内循环根基,我们就有了不惧怕西方打压。

       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我是亲身经历者,见证了国家的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就,也成了这个时代的幸运儿。从2013年开始,我从工业反哺农业投入到国家的“三农”事业中。十年来我发现的问题,并不像有的专家、学者、教授谈的一样,毕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执行四十多年了,再好的制度随着社会发展,时间的沉淀总会显示出他的不全面性,需要进行调整。我们不能走老路,穿新鞋,不能抱残守缺。每位“三农”的决策者、引领者、实践者,一定要做到求真务实,避免“内卷”,一定要找准“三农”的痛点,找到问题症结,不盲目吹捧,也不盲目悲观,我们的“三农”事业将会迸发出无穷的力量。